【二审改判】电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轻判10年以下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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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5-01 11:39网址:http://www.gdxsls.com 电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轻判10年以下 【二审改判】算是成功案例,经办的福州诈骗二审案,刚收到判决书,全案只有我的当事人从轻改判,虽然当事人只是打工煮饭帮助拿钱,也没有分赃,但电信诈骗被从严量刑,改判幅度不大 钟甲某涉嫌诈骗罪案二审 辩护词 尊敬的合议庭: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钟甲某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二审阶段的辩护人。通过会见、阅卷,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错误认定钟甲某是唯一的取款人;一审判决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量刑畸重,上诉人应当减轻处罚。以下意见,请合议庭予以重视采纳。 一、一审判决错误认定钟甲某是唯一的取款人,将第(一)至第(四)笔共计390180元是同案人取款,却错误评价到钟甲某身上,根据有利被告人原则认定,钟甲某只应对10万元左右的诈骗数额负责 现有证据:
一审判决只看重钟甲某有前科,但是却没有遵守量刑规则,前科最多只能增加基准刑10%,但是本案中,钟甲某是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坦白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却在本案中未予体现。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片面认定事实,以偏概全地将上诉人帮助取部分款认定为帮助取全部款项;而且,量刑畸重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恳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和情节,依法减轻改判,给上诉人一个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的机会,让上诉人在个案中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谢谢! 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 郑泳彬律师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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