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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研究】明星吸毒?涉毒违法与犯罪的13则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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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1 14:26
6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脱口秀演员卡姆(本名艾力卡木·阿斯克尔)批准逮捕。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接群众举报,抓获吸毒人员艾某(男,25岁),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艾某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5月11日,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照前车之鉴的“房祖名涉毒案”,卡姆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毒品莫碰,吸毒的后果不是一个人所能承担之重,吸毒不是一个人的享受、而是对一个人事业和前途的毁灭,更是会摧残一家人的幸福!
笔者专门整理有关戒毒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十三个法律问答:供读者参考。

一问:那些吸毒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答:吸毒者不构成犯罪,但属违法,重者面临两年强制戒毒的行政处罚!
我国刑法对吸毒者采取的是“吸毒者无罪”的原则,但对为吸毒者提供服务的人规制了各种犯罪,例如:容留的、制造的、运输的、贩卖的、教唆的、强迫的,均以犯罪论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被行政处罚的涉毒明星:如宁财神、柯震东、房租明等人,还有今天的陈羽凡。

二问:常见的毒品犯罪有哪些?

答: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三问: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和刑罚如何规定?

答:《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问: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和刑罚如何规定?

答:《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出:非法持有毒品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构成本罪。

持有其他毒品“数量大”“数量巨大”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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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

五问: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情节严重是怎么规定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持有毒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非法持有毒品的;
(二)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问: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法律规定是如何?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定?

答:《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行为人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即以该罪论处,而不应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在犯罪分子拒不供认,又无证据认定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任何一种罪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数量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只能按违法处理。然而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只要有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毒品数量达到较大。

七问: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规定?

答:《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八问:吸毒对于离婚与子女抚养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抚养权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认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其他因素:家庭暴力、吸毒、严重疾病、生育能力等
2014年《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了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九问:解除强戒出所后必须要做的事项有哪些?

答:《戒毒条例》第三十八条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十问:什么是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

答:《戒毒条例》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禁毒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十一问: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后果是什么?

答:《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十二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拒不交代真实身份和住址的
脱逃被追回或者有自伤自残行为的
所外就医、探视、请假外出等期间或者回所时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或者拒绝接受毒品检测的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离戒毒的
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戒毒人员

十三问:涉毒会被注销驾驶证吗?

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
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
涉毒驾驶人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考取驾驶证,但不是恢复原来的驾驶证,而是像初次申领驾驶证一样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可是,各地在恢复驾驶证问题上的规定不一,具体恢复程序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远离毒品,就相当于正向得到巨额财富
请呵护你的家庭和财富

切莫再踏上不归路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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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泳彬律师,盈科广州刑事部副主任,广州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法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九期刑辩高级研修班成员。曾获2019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辩律师;广州律协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2018年度理论成果奖、2017年度“业务成果奖”和“理论成果奖”。以严谨细致,专业实干,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让当事人称赞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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